通川区一村民房屋拆迁两年未住上新房,原来因为这事……

达州新报 2018-11-14 0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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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聚焦近日,通川区东岳镇一位拆迁户何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家的房屋已经被拆迁了快两年,至今没有住上新居。

事件聚焦

近日,通川区东岳镇一位拆迁户何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家的房屋已经被拆迁了快两年,至今没有住上新居。

事件经过

何先生告诉记者,他是通川区东岳镇山桥村四组的村民,家中的老宅紧邻达城环城路二期项目,在两年前,这个项目在当地开始征地拆迁。虽然他家的老宅本不在拆迁的红线范围内,但是由于房屋结构原因,何先生家的房屋依然被纳入了那次的拆迁范围,并按照相关的拆迁办法,签订了拆迁协议。

“当时的拆迁费是人均四十个平方,赔偿款为27.126万元。”何先生告诉记者,签订的拆迁协议上约定了一年的过渡安置费是1500元。相关部门也为他们重新规划了一块地,同意他们在上面重新建房,但是由于分到的那块地是个坡地,并且不是十分平坦。何先生便打消了在上面建房的念头。全家人拿着安置款和过渡时期的相关费用,在外租房住。原本何先生以为自己一家很快就能住上新房,所以并没有太在意建房的事情。但是眼看两年时间过去了,当时一起拆迁的其他村民都陆续住上了新房,唯独自己一家还在外租房居住,这让何先生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新房没有着落,自家的老宅也没在红线范围内,原先规划的选址何先生又不是十分满意,于是何先生与家人商量后决定在老宅原址上重建一座属于自家的房子。然而,当何先生的父亲找政府和村大队提出重建房屋的申请后,却被阻止了。其中,最让何先生气愤的是,村上的态度总是模棱两可,一会说可以在上面建房子,一会又不让在上面建房子,反反复复的折腾,让何先生为此失去了自己的工作。

如果何先生说法属实,那么村里这种做法确实让人费解。为此,记者找到了山桥村村支部书记了解了相关情况。

部门回应

山桥村村支部书记表示,当初拆迁时,他们让何先生自己选了地址重新建房,只是后来因为何先生选址后面需要留个社道,村上便给他协调了土地。他父亲也同意了这件事,只有何先生一人不同意。

何先生则表示拆迁安置的选址,他可以与村上达成共识。少有让他不满意的是村上对他这个安置房选址过程的模棱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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